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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有_土地法甲地占已地

tamoadmin 2024-06-01
1.土地征收协议书2.私人占用土地怎么处理3.土地被别人强行占用怎么办呢4.他人占用了我家的土地怎么才能要回来?5.土地违法行为都有哪些表现形式能。在中国,土地

1.土地征收协议书

2.私人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3.土地被别人强行占用怎么办呢

4.他人占用了我家的土地怎么才能要回来?

5.土地违法行为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土地占有_土地法甲地占已地

能。在中国,土地确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经过认定、登记、颁证等程序,确立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农民个人承包经营权的一项政策措施。如果甲方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27年,说明该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定期和长期两种,定期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长期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50年。因此,乙方在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内,有权继续种植和经营土地,甲方没有权利干涉其种植行为。

土地征收协议书

甲方负责。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私人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土地征收协议书精选

 土地征收协议书精选,不是所有的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唯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协议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很多人就是因为协议的不规范而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一起看看土地征收协议书精选.

土地征收协议书1

 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XX县XXX乡村组

 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为发展我县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决定在修建,需征用乙方位于的'土地平方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征用上述土地达成一

 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为乙方向XXX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该区域承包证所登记的承包人,面积、位臵地点以承包面积为准。征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测量好所征土地的面积,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友代办(须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其他人对该块地提出权力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

 的损失,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处理。

 三、在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再种植作物或各种构筑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作及水电、道路安

 全交通,否则视为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

 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和金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

 1、水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2、林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3、旱地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

 4、其它按元/平方米补偿,计元;青苗补偿费以上补偿费共计: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计:元)。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集体对土地或国家政策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

 因土地增值或贬值对上述土地进行干涉。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内将所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领款后出具收据凭证并及时把土地移交给甲方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

 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群众代表(户主)签字:

 签订协议时间:

土地征收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在****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土地征收协议书3

 甲方:湟中县增华石英砂厂法人代表:

 乙方:湟中县李家山镇王家堡村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在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共求发展的原则下,经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征用土地协议:

 一、甲方征用乙方位于寺尔沟河东侧河滩地10亩,用于新建良种仔猪繁殖和育肥基地区性及办公、仓储等设施。

 二、甲方所征用乙方土地每亩作价叁万伍仟元整(350000元)征地款在二○一一年九月底付清,乙方开具收款收据为准。

 三、甲方征用该宗土地后对周边田地、树木及不予利用的土地,道路,水渠等设施应进行保养和维护,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给予配合作业。

 四、甲方优先使用乙方闲置劳动力,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效益而定。

 五、甲方聘用乙方人员时,乙方人员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手续后

 方可进入工作场地进行工作。

 六、甲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乙方不得干扰和阻挠甲方的合法经营,但要求甲方不得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土壤水源等造成污染及危害的企业。

 七、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湟中县增华石英砂厂代表:

 乙方:湟中县李家山镇王家堡村代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土地被别人强行占用怎么办呢

法律分析:1、向国有土地资源局反映。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是行政处罚。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2、行政处分。如果非法占地的主体是政府及部门或者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了要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处分。3、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他人占用了我家的土地怎么才能要回来?

家中土地被他人强行占用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发展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享有承包权。

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的收益和流转,有权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

依法征用、占用承包土地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以下义务:保持中国土地的农业经济用途,不得将其主要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选择使用以及土地,不对土地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国家义务。

对于强占土地的,承包方可以主张:?1.?腾出土地;?2.弥补损失。

《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法院。农村责任土地划分、宅基地规划调整、划界等发生的纠纷,由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管辖。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法院关于审理的土地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一类是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不成功,可由人民政府处理。人民对于政府对处理分析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信息处理能力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人民需要政府对土地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的处理问题作出自己决定后,对处理研究结果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在人民法院;

第三,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主管部门必须先处理。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级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行政处分。已经送达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提供的证据:应及时搜查土地纠纷以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保有权、财产许可证和各类合同等。此外,还应提供争议土地和宅基地的历史用途。涉及侵权行为的,还应当提交侵权人具体侵权行为及其后果的证据。争议由有关部门处理的,还应提交该部门的处理意见。

土地违法行为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

要维权的前提条件是你享有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包括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比如他人侵害到了你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也包括债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

比如通过租赁、转包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这两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要回的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只是起诉的案由不同罢了。

另外,如果是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也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方式进行。

扩展资料:

非法占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中国土地由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统一管理,使用土地均应依法定程序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经依法批准后,方能占用土地。凡是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都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法占地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

(2)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

(3)超过批准的用地数量多占土地;

(4)经无审批权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5)经越权批准占用土地。对非法占地者由土地管理机关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国营单位非法占用土地的要并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的,还要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非法占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土地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土地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使土地违法案件呈逐渐增多的态势。土地违法案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土地管理法 》从土地违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和违法性质,将土地违法主要分为 非法批准征收 、占用土地,非法供地, 非法占用土地 , 非法转让土地 ,破坏耕地,侵占、挪用 征地补偿费 等几种。从上述违法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来看,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既有个人,也有单位。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土地用于 非农业建设 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一般为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土地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未经批准占用土地。通俗地说就是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没有取得任何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就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本案例中某地该企业占用土地的行为即属于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二是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虽然取得了合法的用地手续,但这种合法用地手续的取得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因此也是不合法的。三是少批多占。主要是指占用土地经过合法的批准,但超出了批准的面积使用土地的行为。四是批东建西、批甲占乙等其他形式。在判断本案该企业是否非法占用土地时,还涉及另一个问题,即荒地是不是就是无主土地,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占用?首先《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是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都属于未利用地。可见,荒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荒地按照所有权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国有荒地和集体所有的荒地,即使有些国有荒地或者集体所有的荒地没有确定使用权人,也不能说荒地就是无主土地。 土地使用权 作为一种物权,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表现形式上就是要经过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分为几个层次:(一)对土地的处理: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二)对已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没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三)对非法占用土地主体的处理:对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可以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同时,如果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是政府、政府部门或者是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 身份的人员,还要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非法占地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非法占用的是耕地并且数量较大,造成被占耕地大量毁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司法解释对“数量较大”和“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解释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属“数量较大”;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在耕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